一、2017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成績,如實記載成績。如通過補考及格的,最終成績顯示“補考及格”,通過重新學習獲得的成績,不論是掛科重修還是提高績點重修,均在最終成績前加注“重修”。*表示為重修取得,#表示為補考取得。
二、跟班重修,如果該課程有補考安排,可參加補考;獨立重修班不安排補考。
三、請假手續(6周以內)在學院辦理,超過6周只能辦理休學手續。
四、掛科40學分以上,不限制選課。
五、最長學習年限的計算,從入學時間開始計算:
1、常規:學制+2年(含常規休學和保留學籍時間);
2、創業休學:學制+2年+創業休學時間(最長2年,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);
3、境內生應征入伍:學制+2年+服兵役時間+退役后2年。
六、結業:在學校規定年限內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內容,未通過課程學分累計不超過20。
七、轉專業申請對象:大學一年級學生。
轉專業申請時間: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五周左右,具體時間安排請關注教務處通知。
轉專業參考成績:1.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平均績點;2.高考成績;3.轉入專業學院組織的面試或筆試成績。